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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开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0-12 16:21:32   来源:     作者:  点击:

开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2日

在开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开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春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服务全县经济追赶跨越、超常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严格依法履职,服务超常发展

一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为深化平安建设,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批捕、起诉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128件210人,决定批准逮捕94件15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9件274人,决定提起公诉134件207人。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工作力度,依法从快办理了周军故意杀人案,谭志友等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案,李向东、陈斯建制造贩卖毒品案等一批危害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扎实开展“两抢两盗一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整治行动,共办理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案件56件66人,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依法惩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以打击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为重点,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先后批捕起诉合同诈骗案7件16人、集资诈骗案1件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4件4人。三是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建立了受理、审查、流转等“轻刑快办[1]”工作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实行快捕快诉。到目前为止,已从快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2件16人,开展刑事和解8件8人。四是健全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2],落实控告申诉案件依法终结制度,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一起久诉不息的历史老案,在督促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后,依法受理,公开审查,作出赔偿决定,兑现国家赔偿金8.99万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加大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查办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9件14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依法提起公诉12件17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3人。一是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大要案10件15人,占立案人数的88%。根据上级交办或指定管辖,立案查办了原雅安市名山区委书记王涛贪污受贿案,县林业局原副局长邓章武受贿案等重大案件。二是着力查办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查办建设、国土、地税、司法、电力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案件5件7人。针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两违”建设突出的情况,我们集中力量,重拳出击,连续查办了县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泽明、中队长张璞收受违法建设业主贿赂案和县国土局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副主任王旺江贪污违法占地罚没款案,遏制了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猖獗的势头。三是深入查办侵犯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扎实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先后立案查办了拔妙乡敬老院管理员李人燕挪用乡镇敬老院民政救济款案,永兴镇龙头桥村书记朱洪敏、主任石永登等人共同贪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案、天师镇朱家坝村书记朱占安、主任肖学清等人共同贪污退耕还林专项经费案等一批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维护了群众利益。

依法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坚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力度、创新形式、扩大规模、注重实效。一是抓预防调查。针对近年来建设、国土、地税、农业、司法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发案情况,同步开展预防调查,分析查找发案原因和规律,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3件次。二是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制定并报请县政府转发了《开江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建立了面向社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为招投标单位、企业提供查询19人次。三是抓职务犯罪预防宣讲。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预防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与县委党校、县财政、工商、地税等10多个单位、5个乡镇和6所学校建立了协作机制,定期举办预防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先后利用身边案例制作的多媒体课件,深入部门和乡镇开展预防宣讲13场次、法制宣传19场次,预防宣讲的次数、范围、质量大幅度提升。

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加大监督力度、改善监督方法、规范监督行为、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依法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标准。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4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10人,保障了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严格执行证据制度。全面提升收集、审查、运用证据的能力,坚决排除非法证据[4],全年对有非法取证嫌疑的12件案件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依法严格遵循诉讼程序。针对简易程序[5]适用范围扩大、派员出庭量增加的情况,克服办案力量不足等困难,对43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认真执行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6]规定,先后办理强制医疗案件3件,确保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依法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一是注重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严格执行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开展捕后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7]工作,依法建议侦查机关对5人变更了强制措施,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6件,发放救助金2.4万元;二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主动为律师提供“一站式”服务,先后接待律师阅卷28人次、复制案件材料23人次,安排律师会见侦查阶段职务犯罪嫌疑人3次;三是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机制,对1起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通知合适成年人[8]到场问题依法监督纠正,对9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予以封存,对1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开展社会调查[9]的基础上,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依法深化诉讼监督工作。一是深化对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全年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9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依法起诉后8人均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其中生产销售假药案1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引导侦查9件9人,对遗漏的犯罪嫌疑人决定追捕4人、追诉5人;二是深化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全年列席审判委员会9次。认真审查法院判决及裁定,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1件,二审法院已改判1件;三是深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先后监督纠正监管场所违法20次,提出书面纠正建议20份。检察监外执行罪犯143人,向社区矫正[10]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5份。与县人民法院会签了《关于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办理财产刑监督案件2件;四是深化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4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执行监督案件4件,再审检察建议3件,督促履行职责案件1件,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

三、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规范执法

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的原则,注重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不断强化自身监督,狠抓规范执法,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水平。

依法规范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一是严格举报线索管理机制。建立了电话、网络、来信和来访举报统一管理平台,全年共处理群众信访举报47件次,接受政策法律咨询430人次,初查职务犯罪线索18件;二是严格自侦案件逮捕报批机制。先后提请上级检察机关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5人,对拟作不起诉的1人,在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的基础上,报请上级检察机关审查批准;三是完善侦查行为监控机制。全面完成规范化办案工作区建设任务,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施“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效防止了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健全案件管理机制。加强案管系统巡查和办案期限预警[11]工作,共发出办案期限预警108次。开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专项清理工作,清理涉案财物26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2]活动,对决定撤案、不起诉、不批准逮捕案件开展自查,并接受全市交叉评查,案件合格率达100%。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狠抓廉洁从检教育,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赃款赃物管理等规章制度7个。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在门户网站上开设“检察干警违纪违法举报”专区,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建立纪检组长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制度和上下班签到制度,开展办案安全、警车管理和上下班情况专项督查12次,回访发案单位活动14次,切实加强了内部监督。

加强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以提高侦查工作科技含量和规范执法能力为重点,全面完成了总投资59万元、总面积438平方米的办案指挥平台和办案工作区建设任务,投资23万元购置了智能触摸屏查询系统和高速扫描仪等一批案件管理设施设备,投资14万元建成了集举报、申诉、查询、公开功能于一体的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13],投资39万元完成了检察机关涉密信息分级保护工程建设任务,交通、通讯、办案装备落后的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检察机关履职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总体部署和省人民检察院邓川检察长莅临开江调研指导工作时的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和“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查摆“四风”和执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对9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部署开展了专项整改工作,增强了检察干警的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和群众观念。全院干警自觉践行“入户五四工作法”,先后深入新宁镇3个村和1个社区开展入户走访和结对帮扶365户,协调县交通运输、扶贫移民部门多渠道筹集资金290万元,帮助白云村完成了长达7.3公里的村道公路硬化工程,解决了群众出行难问题,群众自发为检察机关送来了锦旗。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法律专业人才招录力度,新招录检察干警4人。狠抓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先后选送参加国家和省市业务培训21人次,开展案件管理、法警训练、办案工作区使用等专项培训6场次,与重庆市开县人民检察院建立结对共建机制[14],扩展了学习交流渠道,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新的提高。一年来,先后有5个集体、22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其中,县人民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1人被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1人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3.26”案侦查办案组和1名干警分别被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

四、依法接受监督,促进检务公开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努力提高检察工作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常委会专题报告了2008年以来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和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并按照审议意见要求,及时加强和改进工作;专题研究县人代会、政协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员狠抓整改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视察基层检察室、民事行政检察、检务公开等检察工作4次,组织观摩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3次;制定了《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暂行办法》,建立了检察干警直接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机制,集中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月活动,先后邀请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2次,走访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4次,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提供了保障。一年来,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先后就我院检务公开、未成年人检察、林业检察、廉政文化等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6次。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制定《检务公开实施方案》和22项工作机制,依托门户网站建立网上举报、网上申诉、法律文书公开平台,实现了办案流程、诉讼进度和结果、案件动态、终结性法律文书实时向社会公开。全年发布案件动态信息21条,案件诉讼进度123件次,终结性法律文书27份;二是依托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15]发布我县重要案件信息13条,终结性法律文书27份;三是在案件管理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和智能触摸屏查询系统,同步发布案件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到目前为止,共接待群众查询48人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深切感受到,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的新形势下,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执法理念需要进一步转变,司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审查运用证据、出庭指控犯罪的能力有待增强,运用科技手段收集证据、突破职务犯罪案件的水平仍然滞后,“本领恐慌”现象突出;检务公开工作的开展还不够全面、不够及时、不够充分;队伍断层严重,办案骨干缺乏,人员总量不足与超负荷工作的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仍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改革发展、推进法治建设、提高监督能力、建设过硬队伍”为重点,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县、夺取建设幸福开江新胜利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服务改革发展。要紧紧围绕开展“法治建设年”和“改革攻坚年”活动,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县总体布局,融入执法司法各个环节,健全重大部署、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抓好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觉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紧紧围绕推进转型发展、城乡统筹和改善民生,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正确行使检察权,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意改进司法方式方法,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涉案财物,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推进法治建设。要大力推进法治经济建设。坚决惩治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侵吞诈骗民生资金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办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加大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廉政文化、检察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公民法治观念。要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突出查办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廉洁从政;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的路径和方法,依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提高监督能力。要全面强化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加强对社会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保护和救助,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要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着力解决影响规范司法、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促使执法更加规范、文明、理性。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深化检察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

四、建设过硬队伍。要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五个过硬”和“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要求为统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抓好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要进一步充实队伍总量,加强队伍管理,以培养专业骨干人才为重点,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将团结和带领全体检察干警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新机遇、新要求,牢记使命、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忠诚履职,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达州卫星城市和魅力川东小天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相关词语解释

 

[1]轻刑快办:指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

[2]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指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形成档案,并向社会提供查询的一项制度。

[4]非法证据:指侦查机关采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收集的证据。对不符合法定形式或程序违法而取得的证据材料,依法予以排除,不能作为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根据。

[5]简易程序:指基层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审理某些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简单轻微的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诉讼程序。

[6]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对于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已经达到犯罪程度,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医疗申请,由人民法院审理决定的程序。

[7]羁押必要性审查: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10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8]合适成年人:指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当讯问涉罪未成年人时,在其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难以履行职责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为其委托一名适当的成年人到场维护其诉讼权益的一项诉讼制度。合适成年人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其他成年近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

[9]社会调查:指司法机关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有可能被判处缓刑从而在社区服刑的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家庭和邻里关系、单位表现、社会交往等状况进行调查,并在开庭审理时向法院提交书面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可以作为法院量刑参考。

[10]社区矫正:指将符合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11]办案期限预警:指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机构在案件管理系统中设置办案期限警示系统,同步跟踪监控各办案环节的办案情况,实时提醒承办人严格控制办案时限,对接近办案期限可能超过诉讼期限的,立即公布预警信息。

[12]案件质量评查:指对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决定的案件的程序、实体及法律文书的质量进行的检查和评定。

[13]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2014年5月,开江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建立并开通运行。网站设有检务公开、新闻中心、队伍建设、网上检务大厅、基层检察室、专项活动六大版块,共24个子栏目。网址:http://www.kjjcy.gov.cn/

[14]结对共建机制:指基层检察院之间通过学习研讨、交流锻炼和资源共享等形式,围绕检察业务、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检察文化、基层党建等方面开展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学习提高机制。

[15]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开通运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网站设有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等检务公开栏目。网址:http://60.206.40.90/html/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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