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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开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0-12 16:06:33   来源:     作者:  点击:

开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16日在开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开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春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实现“一年新变化”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服务全县经济追赶跨越,超常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惩防并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创新局面

去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县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人民检察院强力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办案数量、质量实现了重大突破,开创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局面。全年共初查贪污贿赂犯罪线索40件,立案侦查10件15人,立案人数比上年上升36%。其中,贪污6件11人,受贿4件4人。决定刑事拘留10人,提请逮捕9人,侦结起诉11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4人(含上年积案),有罪判决人数比上年上升55%;共初查渎职侵权案件线索7件,立案侦查3件3人。其中,滥用职权2件2人,玩忽职守1件1人。决定刑事拘留1人,提请逮捕1人,侦结起诉3件3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3人,立案人数和有罪判决人数比上年成倍增加。通过办案,先后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一)服务大局,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追赶跨越,超常发展”最重要、最直接、最基本的手段,制定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开江的实施意见》,采取领导带头办案、强化初查工作、办案力量统一使用等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8件11人,比上年上升37.5%;科级干部要案2件2人,比上年上升100%。原开江县委农办主任陈某,利用管理新村聚居点建设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立案查办后,依法起诉追究了刑事责任。此案的成功查办,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昭示了县委政府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

  (二)突出重点,积极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紧紧围绕司法、国土、安监、农业、计生、卫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突出查办了一批利用实施农业惠民工程马铃薯项目、管理新村聚居点土地规划审批,实施户籍管理和计划外生育费管理,开展煤矿安全监管等职务之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等重点领域案件6件6 人,其中5人已被起诉追究了刑事责任。通过办案,净化了政务环境,提高了行政效能,促进了经济发展。

(三)关注民生,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扎实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查办乡村干部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件9人。其中,贪污3件8人,受贿1件1人。涉及乡镇干部1人,村社干部8人。先后查处了普安镇罗家院村书记蒋某贪污挪用消赤化债、补偿经费案,讲治镇社区书记李某、主任张某等人贪污侵占新村聚居点建设经费案,普安镇仙耳岩村主任彭某等人共同贪污达万高速公路开江段工程征地拆迁专项资金案等一批典型案件,推进了国家重点工程的实施,确保了县委政府富民惠民政策的落实。

(四)打防结合,不断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新设立的职务犯罪预防局的职能作用,结合办案,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工作。一是注重开展系统预防。先后深入地税、国税、建设、安监、信合、卫生等部门和普安、讲治等5个乡镇开展预防宣讲7次、法制宣传10次,编发各类预防信息20篇、预防调研文章5篇;二是扎实开展个案预防。坚持把预防工作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始终,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8条。去年9月,针对新村聚居点领域职务犯罪高发,贪污、贿赂等多项犯罪交织,参与人员多,犯罪金额大等新情况、新特点,先后派员深入国土、建设部门以及任市、讲治等6个乡镇开展专题调研,撰写了《开江县新村聚居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的调研报告,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四大家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责成相关乡镇和部门专题研究,改进工作。

二、依法宽严相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取得新成效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确保了全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03件19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4件15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46件19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24件184人,移送上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0件10人。

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把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27件59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6件40人,“两抢一盗”案件23件27人,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4件4人打掉了廖天虎等涉及30多人的涉恶犯罪团伙,从快办理了陈冬集资诈骗3200万元案,并依法移送市院审查起诉,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依法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于初犯、从犯、偶犯以及犯罪数额不大的犯罪案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等方式处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少用慎用强制措施,依法从宽处理;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和因过失犯罪、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促使当事人和解的基础上,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全年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58件;对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7人;对12件轻微刑事案件和过失犯罪案件开展了刑事和解。

重视涉检信访,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妥善处理涉检信访确保特殊时期的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41件,开展法律咨询235人次,提供心理疏导10余人次;建立健全涉检信访风险评估机制、积案化解工作机制和案件评查机制,正副检察长包案化解涉检信访3件,评查案件10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2件;积极开展“检调对接”[1],创新接访平台,方便群众诉求。全年依托QQ平台受理法律咨询40余人次,收集举报线索5件,意见建议10余条,拓宽了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

三、突出监督重点,诉讼法律监督取得新进展

(一)刑事诉讼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扎实开展“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活动,依法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9件10人,督促立案后起诉8人;对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0人,建议侦查机关撤回案件13件22人;正副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14次,提出量刑建议9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件,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二)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能力不断提高。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2件。其中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采用民事和解手段解决诉讼纠纷5件,办理督促起诉案件3件。加大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与县法制办、监察局会签了《关于对行政执法活动加强监督的意见》,省市院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三)刑罚执行监督实效明显增强。扎实开展对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和留所服刑罪犯、监外执行罪犯专项检察活动。全年开展安全大检查6次,督促落实安全整改措施5条,清理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20人,检察监外执行罪犯195人,纠正监管场所违法30人次、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25人次。“两网一线”[3]建设工程全面竣工投入运行,为实施动态监督,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加强自身建设,检察队伍面貌发生新变化

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4]为主线,扎实抓好检察机关自身建设,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演讲比赛、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以及“挂、包、帮”活动,多次组织干警深入新宁镇白云村慰问帮扶困难群众20余 户,并帮助启动实施了全村农网改造工程,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群众观念明显增强。一年来,院领导班子继续保持了四好班子荣誉,5个科室被省市评为先进集体,12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1个集体被省院荣记三等功,1人被省院荣记二等功。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5]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6]为契机,先后开展全员业务培训12次,选送参加省市业务培训14人。同时,适时开展庭审观摩法警集训办案能手和行业标兵评选活动,提高了干警的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司法警察大队在全省检察机关法警建制队大比武中夺得手枪射击全省第一,综合成绩全省第六的优异成绩,被省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狠抓廉洁从检教育;不断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组织开展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回访职务犯罪发案单位和办案安全防范等检务督察工作,有效防止了干警违纪和涉检上访的发生。

推进案件管理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案件管理暂行规定、派驻检察室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报请县委增设了案件管理机构[7]、检察技术机构[8]、职务犯罪预防机构[9]和两个派驻检察机构[10],规范了检察业务工作,强化了对办案过程的流程管理、动态监督和质量考评。

狠抓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强检工程稳步实施,办公办案条件逐步改善投资400余万元的技侦大楼主体工程如期竣工,投资30余万元的派驻永兴检察室即将投入使用,投资40余万元的驻看守所检察室“两网一线”建设全面建成,投资10余万元的案件管理大厅及一批侦查办案、信息通讯、证据收集等科技装备,已经开始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得到新提高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做到检察工作的重要情况、重大工作部署和查处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及时向县委报告,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依靠县委、政府及其组织、编办和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较好地解决了技侦大楼工程、办案经费保障、“两网一线”建设、业务机构设置以及派驻永兴检察室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检察机关履职能力大为增强;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邀请县人大、政协领导调研指导工作4次,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2次;主动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定期联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全年邀请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视察检察工作3次,观摩公诉案件庭审活动1次;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七种情形”[11]的监督。全年人民监督员监督拟撤消案件的历年积案2件,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全县经济社会超常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不善于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行业和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还不够,整体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机关人员编制偏少,队伍断层严重,专门人才缺乏,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四是技术装备较差,保障规模较小,经费缺口较大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对此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总体部署,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重点,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进检察工作再上台阶,为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开江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更加主动地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推进建设幸福开江再上新台阶”的总体部署,认真研判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服务的需求,以助推“项目攻坚”和“两违”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危害重点项目建设、非法占用土地、扰乱金融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管理职责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促进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积极顺应群众期待,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信息诈骗、网络诈骗等信息犯罪,深入查办社会保障、生态环保和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努力把服务大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未成年人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深化平安建设;不断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强化办案说理、风险预警和积案清理,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更加坚决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职能作用,以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涉农惠民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专项行动,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积极参与职务犯罪的源头治理,力争在系统预防、专项预防和个案预防上取得新成效。

第四,更加有效地维护司法公正。要以群众关心关注的司法不公问题为着力点,综合运用立案监督、纠正违法、抗诉、违法行为调查等手段,加大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狠抓案件管理中心和基层检察室工作的规范运行,积极探索服务基层群众和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经验,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第五,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要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联系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适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检务公开,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第六,更加扎实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狠抓班子队伍建设,突出抓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学习贯彻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和法律专门人才的招录力度,适时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工作,缓解队伍断层严重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大办案装备的投入力度,完成技侦大楼弱电系统和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任务;加强对检察队伍的廉洁从检教育,扎实抓好政法系统“做忠诚卫士,树清廉形象”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奋力推进建设幸福开江实现“两年上台阶”的重要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振奋精神,迎难而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促进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开江做出新的贡献!


 

                 相关词语解释

 

[1] “检调对接”机制:指检察机关依托各级党委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以调处方式处理刑事、民事案件当事人的诉求及善后事宜,并对调处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的工作机制。

[2] 再审检察建议:指人民检察院对一些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不采取抗诉方式启动再审程序,而是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由人民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进行重新审理。

[3] “两网一线”工程:为实现对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实时监控和对监管行为的全程监督,检察机关驻看守所检察室实施的与看守所信息联网、监控联网和检察专线建设工程。

[4]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指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从去年2月至今年1月,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5]《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正,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6]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2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7] 案件管理机构:指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部署和县委编委批复设立的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综合检察业务机构。

[8] 检察技术机构: 指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部署和县委编委批复设立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 负责检察技术和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工作承办检验鉴定、文证审查、勘验取证和视听证据工作

[9] 职务犯罪预防机构:指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部署和县委编委批复设立的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负责研究分析职务犯罪情况提出预防对策开展预防工作

[10] 两个派驻检察机构指根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批准绵竹市等县()区检察院设立派驻基层检察室的通知》和县委编委批复设立的开江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永兴镇检察室和派驻任市镇检察室。

[11] 七种情形: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实施监督的“七种情形”。 (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二)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 (三)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四)拟撤销案件的;(五)拟不起诉的;(六)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七)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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