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达州市开江县人民检察网站!     今天是:

开江县检察院出台《聘用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实施细则》
2022-10-13 08:56:13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关于“特别注意发挥社会力量,充分运用好外脑”指示精神,牢固树立、践行“双赢共赢多赢”的监督理念,开江县检察院经过与开江县司法局、4个律师事务所联席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创新制定了《关于聘用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探索建立聘用律师作为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发挥律师群体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协助作用,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外部支撑。

该《细则》共十六条,内容涵盖五个方面。一是明确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含义、范围。特邀检察官助理是指由检察机关从开江县热爱公益、敢担当、敢作为的执业律师中聘任的,运用其专门知识或协助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人员。二是明确特邀检察官助理的职能,主要为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提供专业性知识或咨询意见,参与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现场勘查,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发表相关意见和观点以及协助宣传公益诉讼等;三是明确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理的具体案件范围,包括行政公益诉讼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及“等”外领域案件;四是明确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办理的具体程序;五是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办案保障以及工作纪律。

目前,开江县检察院已从自愿报名的律师和开江县司法局推荐的律师中选聘5名律师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下一步,开江县检察院将严格按照《细则》规定,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在公益诉讼中的作用,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上一篇:川渝两地检察院加强区域协作携手巡河共护生态
下一篇:开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服务‘六保’‘六稳’ 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