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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检察院制定“三项机制”助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22-10-13 08:56:04   来源:     作者:  点击:

 

开江县检察院制定“三项机制”助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我院制定了《关于涉黑涉恶线索实名举报“人人见面、件件回应”的实施办法》,并与县公安局会签了《关于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协作机制》《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的实施办法(试行)》。

   《关于涉黑涉恶线索实名举报“人人见面、件件回应”的实施办法》要求,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实名举报,要通过和实名举报人见面约谈,如实掌握涉黑涉恶线索,不论实名举报人举报的线索是否涉黑涉恶,名单都应一一列举,不得私自截留。要加强举报信息反馈工作,及时答复举报人,确保件件有回应。

    《关于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协作机制》强调,县公安局拟将案件定性为黑恶势力犯罪,应当经办案单位、法治大队、扫黑办集中研究,并报县公安局负责人批准,切实避免随意认定。县公安局侦查认为案件涉黑涉恶的,应当及时书面通报县检察院并说明理由。    

    《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县公安局成立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领导小组,领导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负责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的工作衔接、配合,并详细规定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时间节点和介入方式等,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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