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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人民检察院 多措并举保障辩护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025-01-02 16:28:57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凝聚法治合力,构建良性互动、规范有序的检律协作关系,开江县检察院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凝聚内外合力,多点位监督,多措并举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主要做法如下。
      一、统筹内外力量,凝聚保障合力
      开江县检察院统筹各业务部门、综合业务部共同凝聚监督合力,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具有容易发现侦查机关、审判机关阻权的优势,可能存在重大程序告知、听取意见等存在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的,及时纠正或者移送控申检察部门。同时,联合县司法局,畅通移送阻权线索,共同凝聚保障合力。
      二、共同学习阻碍情形,明晰阻碍重点
      认真梳理上级机关关于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规定,共同学习了《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十二条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两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典型案例”等规定,明晰了可能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的十六类情形,充分了解律师重要的实体、程序性权利。
      三、建立定期联席制度,充分听取意见
      开江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共同确立联席会制度。每半年分别牵头组织联席会,明确了参会范围,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负责牵头,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民事检察部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控申检察部门、案件管理部门以及县司法局律师工作股、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同参与,受邀参加的辖区三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通过定期联席,全面知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阻权问题线索和履职权利受限情形,充分听取意见。
      四、低代码大数据监督模型赋能,依法保障认罪认罚案件辩护人权利
      通过流程监控发现存在认罪认罚案件绕过辩护人与值班律师签署具结书的问题,遂自主开发低代码模型,通过检察机关受理案件数据表、认罪认罚值班律师表、辩护代理数据表碰撞,在全市验证数据,发现存在可能绕过辩护人具结线索200余条,经数据核查,办理“李某某流程监控案”,及时纠正认罪认罚案件绕过辩护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向办案部门发出工作提示,督促重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保障了辩护人的重要诉讼权利,以个案办理促进同类问题有效整改。
      五、多方联动,精准监督指定辩护人权利保障
      通过联席会搜集意见显示,开江县指定辩护类案件中存在开江县法院未在开庭十日前送达起诉书副本、未在开庭三日前书面告知的情况较为普遍。经调取指定辩护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律师事务所指定辩护登记台账,听取指定辩护人意见,发现本年度存在10余件案件,听取开江县人民法院意见,发现存在此类问题存在主客观原因,遂依法受理“刘某某、廖某某控告开江县人民法院阻碍辩护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依法向县法院发出《纠正阻碍辩护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通知书》,县法院高度重视,领导作出批示,刑事审判庭及时梳理案件,自查自纠,并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复开江县检察院。为了长效常治,开江县检察院遂召集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召开座谈会,达成一致意见,共同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指定辩护案件严格落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重要的实体、程序权利,在指定辩护类案件中注意扣除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所需时间,针对性提出来改进工作的建议,全面保障了辩护人在开庭十日前收到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三日前收到书面开庭通知书,进一步扭转了指定辩护流于行使的倾向性,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以增强检律良性互动,拓展检律协作领域,畅通检律沟通渠道,深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在定期会商的基础上,深化检律协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阻权监督,通过完善机制、搭建互动协作平台共同促进良性互动、规范有序的检律协作关系持久而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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