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检察院拟对机关地下车库维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开检竞谈【2025】1号
2.项目名称:开江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地下车库维修项目
3.采购人:开江县人民检察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18.0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开江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地下车库维修项目。(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开江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kjjc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售价及方式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9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地点: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154号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现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25年6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6月20日14:3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十一、谈判地点: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154号办公楼6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江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地址:达州市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154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18-8220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