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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永兴镇龙头桥村党支部委员会原书记朱洪敏等人,因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被开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022-10-13 08:44:21   来源:     作者:  点击:

2014128,开江县永兴镇龙头桥村党支部委员会原书记朱洪敏,因犯贪污罪被开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开江县永兴镇龙头桥村村委会原主任石永登,因犯贪污罪被开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开江县永兴镇龙头桥村村委会原文书蒋启建,因犯贪污罪被开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三被告人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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